两部门发布重磅公告 超硬材料、稀土、锂电池等出口管制暂停实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11月7日,据商务部网站,经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第55号、56号、57号、58号公告是两部门发布的对涉及超硬材料、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部分中重稀土等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根据原公告,第55号、56号、57号、58号公告原定于11月8日起实施。


第61号、62号公告则是商务部发布的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及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根据原公告,第61号、62号公告则是公告发布日(10月9日)即实施。

同日,海关总署还发布公告显示,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关于暂停美国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
此外,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