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证监局:对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对个股作出具体投资建议、账外账等违规行为。
11月27日,据陕西证监局官网消息,陕西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出具具体投资建议。二是个别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的合理依据不足。三是个别投资顾问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时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和对个股作出具体投资建议。四是存在账外账。
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反映你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夏宝龙、李宇轩、张甜静分别作为公司负责人、咨询总监、合规专员,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陕西证监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2层)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