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控股股东拟变更为优必选 股票12月25日起复牌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2%)。
12月24日,锋龙股份(002931.SZ)公告称,12月24日,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与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9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1.61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诚锋投资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由董剑刚变更为周剑。公司股票自12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同日,优必选(09880.HK)发布公告,拟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的组合方式共收购深交所上市公司锋龙股份9395.75万股(占锋龙股份公司股份总数43%)。根据公告,本次控制权变更方案中的股份转让价格、要约收购价格均为17.72元/股(相比12月17日锋龙股份停牌前的19.68元/股折让10%),以此计算,合计总对价达16.6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