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布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容百科技拟被罚450万元
宁波监管局拟对容百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月6日,容百科技(688005.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6〕1号)。根据告知书内容,该公司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处以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处罚原因在于容百科技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的《关于与宁德时代(300750.SZ)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其一,《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其二,《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其三,公告披露的供货期限与协议有效期存在差异;其四,公告未披露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宁波监管局拟对容百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