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月16日,德明利(001309.SZ)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8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6年1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结合《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于2026年2月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
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及募投项目“德明利智能存储管理及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等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发行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4、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其中,首次授予241.00万份,预留59.00万份。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尚需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