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单个项目全额亏损,济南政府引导基金跟进!
对主要投向最早期(想法验证期)项目的种子基金,容亏率不超过80%;对主要投向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项目的天使类和创投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50%;对主要投向较成熟项目的创投类、产业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30
据证券时报消息,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构建了阶梯式分级容亏机制,对种子基金等早期项目给予最高80%的容亏上限,并允许单个项目全额亏损。
《实施办法》立足政府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功能定位,针对不同投资阶段与风险特征,细化免责认定与分级容亏标准体系。一方面,将因政策调整、市场波动、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以及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早期创新探索等未达预期情形纳入免责范围,强化对创新容错的制度支持;另一方面,按照基金类型与投资阶段设定分级容亏上限,对种子基金、天使及创投基金、产业类基金分别实施差异化容亏管理,并对单个项目极端损失情形予以制度容纳。
具体来看,济南对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根据基金主要投资阶段和项目风险属性分级设定容亏率上限,允许基金清算时出现最高不超过80%的容亏率。其中:对主要投向最早期(想法验证期)项目的种子基金,容亏率不超过80%;对主要投向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项目的天使类和创投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50%;对主要投向较成熟项目的创投类、产业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30%。
值得一提的是,济南对政府引导基金采用整体评价原则,从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在上述容亏率范围内,最高允许投资若干个项目的参股基金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
同时,济南还对引导基金股权直投的种子项目和重点项目,最高允许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引导基金股权直投总体容亏率不超过直投总额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