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财报虚假记载!恒立实业及多位高管被处分,维权征集进行中
用户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5年6月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6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立退(000622.SZ))(以下简称“恒立实业”)近日披露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恒立实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恒立实业为了扩大收入规模,以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为平台,协调供应商及客户,通过虚构交易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乙二醇贸易业务。2020年至2023上半年,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705.71万元、18096.81万元、13565.58万元、5119.1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24%、52.27%、55.08%、47.77%;分别虚增营业成本22017.39万元、17512.21万元、13231.68万元、4941.1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53%、53.9%、55.45%、50.43%。以上行为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交所表示,恒立实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如下处分:
一、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马伟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吕友帮,时任副总裁王庆杰,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裁张华,时任董事马立伯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马伟进,时任董事、总裁吕友帮,时任副总裁王庆杰,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裁张华,时任董事马立伯,时任董事巫婷、邓畅、蒋哲虎,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李滔,时任独立董事王达、柯玲玲、管黎华、王幸辉、黄威,时任监事黎晓淮、陈洪、刘敬、杨艳,恒胜互通时任副总经理文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维权索赔征集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恒立退(000622.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5年6月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6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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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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