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股票异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4月23日,浙江新能(600032.SH)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核实。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此外,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由于公司股票短期波动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