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人数196.02万人,净增人数17.38万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独立统计的分中心。从业人员2002人,其中,在编1029人,非在编973人。
据浙江日报报道,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独立统计的分中心。从业人员2002人,其中,在编1029人,非在编97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7.52万家,净增单位1.83万家;新开户人数196.02万人,净增人数17.38万人;实缴单位49.12万家,实缴人数1201.20万人,缴存额2677.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7%、1.47%、3.28%。
详见表12025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二)提取:2025年,601.57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49.10亿元,同比增长1.7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54%,比上年减少1.17个百分点。
详见表22025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下同)11.29万笔847.69亿元,同比下降15.49%、2.1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57.64亿元。
2025年末,贷款余额5435.0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97%,比上年末下降5.06个百分点。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246.5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33%,比上年末增长4.8个百分点。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73964笔57.40亿元。2025年末,异地贷款余额258.64亿元。
详见表32025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76.68亿元,同比下降3.59%。其中,存款利息21.21亿元,委托贷款利息155.33亿元,国债利息0元,其他0.14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04.80亿元,同比增长5.33%。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98.07亿元,归集手续费0.18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45亿元,其他1.10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71.88亿元,同比下降14.1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93亿元,提取管理费用4.77亿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18亿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73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72亿元。
详见表42025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6.09亿元,同比增长0.50%。其中,人员经费4.03亿元,公用经费0.48亿元,专项经费1.58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83亿元,不良率0.0337%。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元,支付贷款担保费用216.4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6.23%,非企业单位占20.59%,灵活就业人员占3.1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3.36%,非企业单位占8.35%,灵活就业人员占8.2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80%,租赁住房占16.4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9%,出境定居占1.41%,其他占4.3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8.2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5%),购买二手房占59.4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其他占2.29%。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2.01%,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7.7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2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5.49%,30岁—40岁(含)占46.28%,40岁—50岁(含)占15.27%,50岁以上占2.9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36%,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贷款占5.64%。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67%,比上年下降1.8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全省各地紧扣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功能,持续优化租房提取、保障性住房购房等政策,全年累计推出优化举措100余项。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有效缓解缴存人购房资金周转压力,全年办理相关业务2.8万笔,支付资金50.89亿元;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全年办理1292笔,业务办理时限由原平均7天大幅压缩至1—2天,有效激活二手房市场活力;强化与人口生育政策协同,加大对多孩家庭等群体的贷款支持力度。总结推广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等全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经验,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实施激励缴存,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其中,湖州市、衢州市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群体缴存、丽水市实施阶段性贷款利息补贴等做法,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经验做法清单,持续扩大制度受益覆盖面。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检评估工作。构建“31项基础指标+15项浙江特色指标”评价体系,推动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发展服务现场指导工作,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与管理水平。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异地还贷提取”稳步推进。省内异地还贷提取全面贯通,并成功拓展到长三角和全国范围,截至12月底全省累计办理提取超1.2万笔、金额超3.7亿元。我省作为该业务全国唯一以省为单位整体接入全国平台的省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牵头三省一市共同探索异地贷款逾期联合调处机制,研究逾期贷款多渠道处置方式的可行性,切实加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积极推动服务下沉。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积金监管司关于打造“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品牌实施方案的要求,印发《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六个一”行动方案》,研究部署主题宣传周、百名主任接热线、服务规范性自查、实施“宣传提质”工程等系列活动。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顺利上线。打通数据共享渠道、统一办事标准,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高效办理。自3月在省政务平台上线以来办件量达9864笔。打造“智慧公积金”服务品牌。以杭州市中心试点“杭小金”智能客服为基础,全省住房公积金作为全省“网络智能客服”三大试点行业之一、住建系统唯一试点行业,在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全面上线智能客服,探索人工智能在住房公积金咨询问答上的应用。推进灵活就业平台建设。积极对接全国住房监管平台,在省级平台统一搭建全省灵活缴存专区,为全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渠道,预计2026年底上线运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推动文明建设融入管理、运行、服务全过程。202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共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荣誉40项。其中,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湖州、金华、丽水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评“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杭州市的杜佳未、嘉兴市的王静荣获该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此外,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竞赛中,共有6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奖;同时,系统内多项工作在省级评选中屡获佳绩,获评省级改革典型案例1个、省级巾帼文明岗1个、省级优秀档案室4个、浙江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1项。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全省没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