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严禁烟令”4月30日生效 已有两人被处罚
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4月30日正式生效。
4月30日起,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正式生效,任何人在香港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草本烟及相关配件等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据南方plus报道,新法例实施首日上午,已有两人因管有加热烟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根据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任何人如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推定为管有。从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按管有数量分为两档:
- 对持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的,卫生署控烟酒办会向违法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3000港元。如果当事人未能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故意妨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等,控烟酒办督察可能会以传票形式检控,最高可被罚1万港元。
- 如果数量多于上述标准,将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据悉,公共场所包括街道,商场,公园,以及一般住宅大厦或办公大楼的共用部分如大厅,电梯,走廊,目前唯一能合法管有的范围仅限于私人住宅内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执法过程中不会事先警告。若有人在禁烟区吸食另类吸烟产品,会同时因“在禁烟区吸烟”和“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被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
香港卫生署明确,4月30日起即严格执法,没有设置过渡期,也不存在“首次违规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对于访港旅客会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游客身份而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