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关于部分自媒体侵犯我司名誉权案件的审结通报
财闻
2026-05-22 18:15:21
经法院调解,被告三人应向我司支付赔偿款合计5万元,并使用各自注册的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置顶30天。
5月22日,美的集团(000333.SZ)发布关于部分自媒体侵犯我司名誉权案件的审结通报。内容如下:
近期,就此前起诉多位自媒体账号侵权案件,法院已审结。被告李某、刘某、谢某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大量发布诋毁谩骂公司和恶意攻击品牌的内容,严重侵犯我司名誉权。经法院调解,被告三人应向我司支付赔偿款合计5万元,并使用各自注册的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置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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