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闻时评|整治“心机商标”,关键要加大处罚力度
“心机商标”不仅违反《商标法》,还可能同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今日(5月26日),知名挂面品牌陈克明【属于克明食品(002661.SZ)】道歉话题登上热搜,背后是其“手擀”商标产品再次被曝光为“心机商标”,公司转而出面道歉,并宣布不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近两年来,一大批“心机商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及今麦郎“手打”“千禾0”“白象多半袋”等众多知名品牌。针对这一乱象,国家相关部门已重拳出击。在财闻看来,整治“心机商标”的关键,在于切实加大处罚力度。(所谓“心机商标”,是指那些具有欺骗性、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商标)
首先,依据《商标法》,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申请“心机商标”企业的处罚力度。
《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例如,“陈克明”将“陈克明手擀”注册为商标,并在包装上突出“手擀”二字,配合“就像儿时妈妈做的手擀面”等广告语,极易误导消费者。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据2026年4月下旬披露的数据,自2023年以来,该局已累计驳回“心机商标”申请127.3万件,并依职权宣告3351件已注册但存在严重误导行为的商标无效。
目前,《商标法(修订草案)》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特别增加了针对“误导性使用注册商标”的法律条款。草案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
其次,对于企业使用“心机商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还需依据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心机商标”不仅违反《商标法》,还可能同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心机商标”长期存在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低而灰色收益高,加大处罚力度方能有效震慑违法行为。根据《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罚款上限为200万元。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不必须通过广告形式发布),一般情节最高罚款100万元,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200万元。
只有执法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加大对使用“心机商标”企业的处罚力度,才能让违法者不敢再轻易试探法律底线。
最后,国家相关部门还可以协同建立企业诚信黑名单制度,将使用“心机商标”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并与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政府采购等直接挂钩。让失信企业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总之,整治“心机商标”,关键要加大处罚力度。法律上,依照现有法规或修法提高违法成本;审查上,严把注册关口并辅以事后宣告无效;市场上,信用惩戒、平台筛查与公众举报多方共治。三条防线齐发力,处罚才能真正“长牙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