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向“渝见小面”致歉,商标维权与人文温度该如何平衡?
这起看似寻常的商标维权案,实则揭开了中国餐饮行业一个被长期忽视的深层症结:企业商标维权模式是否过于“一刀切”,偏离了商标保护的初心?企业在依法维权的同时,又该如何兼顾法理边界与公众情绪?
近日,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02408.HK)因起诉河南南阳夫妻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表《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公开致歉称:“最近几天因为商标风波,令你们(南阳渝见小面店主)疲惫不安,我感到十分抱歉和愧疚,在此向你们诚挚道歉。我和团队决定将我们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你们,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
宋奇还在信中表示:“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我们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同时,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良性开展。”
针对后续维权行动中是否会优化现有审核标准,以及将采取哪些整改举措等问题,财闻联系了遇见小面。对方回应称,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不方便进一步回复。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向财闻分析指出,“遇见小面”与“渝见小面”有三字相同,一字谐音,但前者本身有“碰到重庆小面”的通俗含义,后者亦有相应的通俗解释。以目前证据来看,很难判断消费者看到渝见小面就联想到遇见小面,故不能确认侵权,有待双方进一步举证。
这起看似寻常的商标维权案,实则揭开了中国餐饮行业一个被长期忽视的深层症结:企业商标维权模式是否过于“一刀切”,偏离了商标保护的初心?企业在依法维权的同时,又该如何兼顾法理边界与公众情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向财闻表示,这些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此类行为明显违背立法本意,受到了法律所给予的否定性评价。任何人都不应从不当行为中获利。值得注意的是,禁止相关主体滥用权利,跟保护其合法权益并不矛盾。从宏观角度而言,限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本身也是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
资本市场方面,6月15日,遇见小面股价报收3.74港元/股,微涨0.27%,但较7.04港元的发行价已近乎腰斩。
防御性注册引纠纷
此次纠纷的缘起,是河南南阳一间名为“渝见小面”的个体工商户近日收到法院传票,系“遇见小面”委托第三方律所提起诉讼,指控其商标侵权,索赔7000元—8000元。涉事店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哭诉称:“我八块钱一碗的面,我至少得卖1000碗,我1000碗还有成本。”
这一“大企业诉小商户”的强弱叙事,迅速成为舆论焦点。一家门店遍布全国、已成功上市的头部餐饮品牌,对一家体量悬殊、无地域重叠的街边小店发起索赔诉讼,相关话题持续发酵,公众情绪呈现一边倒态势,甚至有不少遇见小面会员退费以示不满。
面对汹涌舆情,遇见小面迅速启动危机公关。6月13日,公司发布说明称,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公开资料显示,遇见小面创立于2014年,以重庆小面为主打,产品涵盖面条、小吃、饮料,于2025年12月登陆港交所主板。
财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遇见小面门店总数达503家,仅2025年一年净新增143家。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尚未在河南省开设门店,涉事的南阳小店与品牌方无任何市场竞争重叠。
门店快速增长的同时,营收表现同样亮眼。2025年,遇见小面全年营收同比增长40.5%,达16.22亿元;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74.8%。
工商信息显示,遇见小面关联公司广州遇见小面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曾多次申请“渝见小面”系列商标,其中两枚第35类(广告销售类)商标注册成功,商标专用权期限分别截至2033年3月6日以及2035年3月27日。不过,该公司多个“渝见小面”商标申请被驳回、判定无效。
随着市场竞争体系日益成熟,以专利权、商标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成为了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遇见小面注册“渝见小面”商标,本意是避免竞品利用读音、字形相近恶意蹭流量,本身也是一种防御性、保护性注册。
财闻注意到,广州遇见小面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除了持有此次用来维权的“渝见小面”商标,还申请注册了“小遇见小面”“御见小面”“逾见小面”等商标。
商标维权的边界值得商榷
事实上,此次争议并非遇见小面首次发起商标维权。工商信息显示,遇见小面关联公司此前涉3项侵害商标权纠纷,身份均为原告。从法律层面看,遇见小面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权人的正当权利。将遇见小面的行为放在法律框架内审视,本质是企业对品牌价值的本能保护。
不过,据公开报道,南阳“渝见小面”店主称“渝”来自重庆简称;涉事门店的门头、装修与遇见小面的品牌视觉体系并无高度近似。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维维表示,网友未必会关心“遇见”和“渝见”是否构成近似。法庭上要看证据,短视频里先看画面够不够煽情;法律很重要,但情绪往往更先抵达。企业如果没有提前理解这个规律,就很容易在自己认为“依法维权”的事情上,被公众重新贴上“以大欺小”的标签。
王维维同时强调,企业不是不能维权。完全不维权,商标显著性会被稀释,消费者也可能被误导。但对小微商户,企业完全可以用更合适的思路去维权:保护品牌是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理解小店经营不易,所以愿意给予整改时间;不以高额赔偿为目的,只希望名称使用回到合法边界。
随着中国连锁餐饮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品牌商标保护行为势必会更加频繁。这场“面面之争”虽以遇见小面让步和解落下帷幕,但其留给餐饮乃至全行业的知识产权反思仍在持续。如何在法理刚性与人文温度之间,找到合规维权的最优边界,才是这起事件的核心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