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ST宝馨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财务总监刘彦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ST宝馨(002514.SZ)下发了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根据处分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6月22日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具体而言,处分对象包括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以及财务总监刘彦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财务总监刘彦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次处分的具体原因在于宝馨科技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先,2026年1月31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1亿元至-6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4亿元至-9000万元,营业收入为3.1亿元至3.3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07亿元至3.27亿元,但未预计2025年度净资产。随后在2026年4月28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2亿元至-2.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亿元至-2.2亿元,营业收入为2.2亿元至2.3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17亿元至2.27亿元,并预计净资产为-3900万元至-3800万元。同日,宝馨科技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2026年4月30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净利润为-2.1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6亿元,营业收入为2.23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2亿元,净资产为-3875万元,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宝馨科技未能在2025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业绩预告及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且未按规定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