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已收到终局裁决,案件标的金额为9.39亿元
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3年6月受理该案,案件标的金额为9.39亿元。
7月6日,*ST康佳A(000016.SZ)披露了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司已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2023)深国仲裁4298号《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根据公告内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被申请人为朱新明、冷素敏、共青城金砖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新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3年6月受理该案,案件标的金额为9.39亿元。
在仲裁进展情况方面,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如下裁决:首先,朱新明和冷素敏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6120万元;其次,朱新明、共青城金砖和共青城新瑞需将其持有的全部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并由各方配合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第三,被申请人需向公司支付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合理开支人民币91671元;第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56.95万元,由公司承担60%,被申请人承担40%,即公司承担人民币334.17万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22.78万元;最后,驳回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关于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指出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但由于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