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亏损15亿,长生人寿收监管强制措施:偿付能力不达标禁止分红、高管不得涨薪
要求一年内增加资本金,确保偿付能力达到充足;在偿付能力达标前,全体董事、高管薪酬水平不得高于上年度,限制向股东分红。
财闻关注到,长生人寿披露的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向长生人寿出具了《上海金融监管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对该公司采取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要求长生人寿自接到强制措施决定书后一年内增加资本金,确保偿付能力达到充足;二是在偿付能力达标前,全体董事、高管薪酬水平不得高于上年度;三是在偿付能力达标前,限制向股东分红。

此次监管措施的背后,是长生人寿持续承压的偿付能力状况。
从风险综合评级情况来看,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长生人寿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连续为D类,偿付能力不达标。上海金融监管局针对该公司下发了《风险综合评级通报》以及《风险提示函》,要求针对偿付能力不足以及风险综合评级进行相关整改。
(财闻注: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要求,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偿付能力才能达标。)
长生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股东方高度重视公司偿付能力问题,已加快推进资本补充的相关工作,尽快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同时公司也在加快风险资产处置,以阶段性改善偿付能力。
对于当前偿付能力承压的应对措施,长生人寿表示,2026年以来,公司偿付能力持续承压,已采取多项措施维持偿付能力。在资产端,通过配置长期利率债以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负债端,通过压降成本以及鼓励保障性业务销售,以延缓维持偿付能力下降。
资料显示,长生人寿成立于2003年9月,总部位于上海市,注册资本21.67亿元。公司现有3家股东,其中,中国长城(000066.SZ)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持股30%,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9%。
经营业绩方面,长生人寿自2016年后业务规模明显扩大,并在2022年、2023年达到较高水平,超过30亿元,分别达到31.9亿元、32.4亿元,但在2024年又开始下滑至28.5亿元,2025年进一步降至19.3亿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5亿元。
盈利方面,长生人寿近年来盈利表现波动较大,2016年至2025年的10年间,只有2年盈利,10年累计亏损约15亿元。2026年上半年继续亏损0.6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