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7市、32县(市、区)!浙江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急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全部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93%以上。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急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全部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93%以上。
《实施方案》指出,浙江将实施8项主要任务,小布带你了解↓↓
推行“一院一策”精准帮扶模式
各支援医院要结合受援医院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定“一院一策”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聚焦嵊泗县、景宁县等重点地区,继续落实“牵头省级医院+省市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帮扶机制;聚焦舟山市等海岛地区,深化省市紧密型结对帮扶合作。
持续加大人员下沉力度
开展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的支援医院派出人员不少于12人,均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二,每人在受援医院每周工作不少于4个工作日。
聚焦受援医院最迫切的需求和薄弱专科,鼓励开展“小组团”“远程导师”等形式的常态化柔性帮扶。
各支援医院组建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巡回医疗队”,定期开展覆盖全县域的巡诊和技术指导。
注重人才“造血式”培养
各支援医院每名下派专家要与受援医院1—2名骨干医师建立“师带徒”关系,明确培养目标和带教计划。
各受援医院每年要按需求选派骨干人员到支援医院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进修培训,支援医院优先安排并提供公益性进修名额。
加强与相关高校、省医院协会合作,重点支持受援医院参加“山海·飞鹰计划”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和县级医院管理人才培育计划。
提升急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
支援医院要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资源优势,指导受援医院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每个县建成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家。
加强专科专病能力建设
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共同确定不少于4个托管重点专科,重点加强肿瘤、心血管、神经、呼吸、儿科、精神、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以及急诊急救等专科建设。
推行“专病中心”模式,为患者提供疾病诊治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构建肿瘤慢病疼痛一体化诊疗体系
支援医院精准赋能区域肿瘤与慢病诊疗体系建设,指导受援医院打造肿瘤防治、慢病管理、疼痛诊疗三大特色中心。
统筹资源质控数智化协同发展
支援医院指导受援医院纵深推进县域医学检验、影像、病理、心电、消毒供应及处方审核等“六大中心”建设,协助受援医院健全医疗质控体系,完善受援医院信息化建设。
完善受援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互通共享,强化全省连续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平台应用。
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强化省级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或移作他用,不得抵顶同级政府履行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安排的公立医院补助。
各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加强资金管理,在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帮扶范围内开展的合作,支援医院向受援医院收取的管理费用额度不得超过省财政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额度。
各支援医院不得擅自修改绩效分配方案、截留资金,各受援医院不得直接将绩效发放至下派专家个人账户。
《实施方案》还提出,健全完善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验收标准,重点强化对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指导和评估。验收结果与项目单位(包括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的省级奖补资金、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资源配置等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