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臻集团委任谢剑峰为执行董事、蔡振华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重新遵守上市规则
财闻
2026-09-02 21:08:37
9月2日,美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825.HK)宣布,自2026年9月2日起,委任谢剑峰先生为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委任蔡振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谢剑峰,40岁,现任公司行政副总裁及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已与公司订立为期1年的服务协议,有权收取年薪120,000港元。蔡振华,40岁,自2026年5月起担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恒益控股(01894.HK)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公司订立为期1年的委任函,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月10,000港元。两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将任职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同日起,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王美慧女士辞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执行董事罗月禅女士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由谢剑峰接任。公司表示,于上述委任后,已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A条、第3.21条、第3.25条、第3.27A条及第13.92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