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集团变更约3.17亿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用于支付收购事项部分代价
已议决变更未动用二零二四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3.17亿港元之用途,将该款项用作支付收购事项之部分代价,并同步更新认购事项估计所得款项净额之拟定用途。
9月3日,洪桥集团(08137.HK)宣布,已议决变更未动用二零二四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3.17亿港元之用途,将该款项用作支付收购事项之部分代价,并同步更新认购事项估计所得款项净额之拟定用途。
二零二四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75亿港元。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已动用5750万港元,未动用3.17亿港元。收购事项总代价为9180万美元,相当于约7.21亿港元,参考交割里程碑分三个阶段支付。根据现行时间表,认购事项预期于二零二六年十二月或前后完成,在此之前总计约3.24亿港元之代价付款已经或预期将会到期。为应对相关代价付款与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可动用时间之时间差,董事会议决将未动用二零二四年所得款项净额全部金额约3.17亿港元用作支付部分相关代价付款。
认购事项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8.95亿港元。经更新分配后:约4.03亿港元用作支付收购事项之部分代价;约3.17亿港元于认购事项完成后按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之各自金额用作原定用途,包括矿产相关项目开发及投资2.73亿港元、浙江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运资金2500万港元及本集团香港总部营运资金1930万港元;约1.49亿港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专门用作南非铜矿项目之营运、开发及投资;约2500万港元专门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二零二四年所得款项净额动用进度较原先预期缓慢,主要由于巴西铁矿石项目仍处于牌照申请阶段,相关地方审批程序复杂耗时,项目尚未到达需要大量资本投入之阶段,未动用资金目前存放于银行存款。董事会预期相关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于认购事项预期完成前将无须用作原定用途,认为变更将使本集团更有效调配财务资源,并避免为履行短期付款责任取得银行借款所产生之利息及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变更不会对现有业务及营运或原定用途之落实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认购事项之完成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故认购事项未必会进行。倘认购事项未能完成,本公司将作出适当融资安排以于有需要时为原定用途提供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