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实控人签署一致行动补充协议 合计持股52.67%
财闻
2026-09-04 16:27:15
9月4日,宏远股份(920018.BJ)实际控制人杨绪清、杨立山、杨丽娜于2026年9月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
截至签署日,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17.8万股,持股比例52.67%;其中杨绪清持股520万股(3.14%),杨立山持股5330万股(32.20%),杨丽娜持股2867.8万股(17.33%)。
协议主要新增承诺:各方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原则上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持公司股份,但基于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所需且经各方一致同意的股份质押除外;期满后未经各方一致同意,不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持公司股份。
同时将原补充协议中有效期届满后延期条件由“如各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24个月”修改为“有效期满后自动延期24个月”。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