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股东毓立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至7.9931%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财闻
2026-09-07 17:45:19
9月7日,林泰新材(920106.BJ)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8.2052%减少至7.993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2026年9月1日至9月4日,镇江君舜协立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万股,占总股本的0.2120%。
减持前,无锡毓立持有248.49万股(4.3908%),镇江君舜协立持有215.87万股(3.8144%);减持后,无锡毓立持股不变,镇江君舜协立持股降至203.87万股(3.6023%)。本次变动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不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