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拟修订与中国石化集团互供协议年度上限
9月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HK)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于2026年9月7日签订持续关连交易第八补充协议,建议修订双方互供协议的服务范围及2026年、2027年年度上限,协议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建议修订后,2026年及2027年本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年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3928亿元及5946亿元;中国石化集团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年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4420亿元及5236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现有2026年度上限使用率分别已达约42%及38%。
董事会建议修订主要基于:2026年7月9日重组完成后,航油公司成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本集团与航油集团持续交易将纳入互供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受中东地缘冲突影响原油资源供应受阻,双方原油互供数量预期增加;以及原油及成品油价格上涨和波动。互供协议条款、定价政策及向关连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相关上限及依据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