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乐收到公证处《核实函》 涉融资租赁逾期本金2470.57万元
公司已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提交异议函,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回函或执行通知,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9月8日消息,*ST康乐(920575.BJ)于2026年9月7日收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发来的《核实函》,涉及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逾期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支付亦庄租赁融资租赁款本金为24,705,709.90元。2026年9月2日,亦庄租赁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提交了《执行证书申请书》,称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宣布《融资租赁协议》项下债务于2026年8月7日提前加速到期,并申请强制执行。亦庄租赁申请强制执行标的包括扣除保证金的应付租金24,705,709.90元、逾期利息1,417,848.51元及后续逾期利息、留购价款100元、公证费40,561.16元,并对质押担保的股权财产权益和租赁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狼星集团”)、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狼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955,697股股份质押给亦庄租赁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已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提交异议函,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回函或执行通知,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天狼星集团持有的1,955,697股质押股份若被行权,其仍持有公司股份26,980,303股,占总股本的9.6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