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发展承认违反上市规则 供应商预付款项曾达1.32亿元
9月8日,绿色经济(01315.HK)发布补充公告,承认延迟披露及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3、13.14及13.15条。公司表示,管理层未能意识到与同一交易对手方按个别合同作出的预付款项须合并计算为一系列垫款,属无心之失。
本集团透过附属公司江苏允顺及日照中矿,向供应商江苏北燃森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铁矿石产品并支付预付款项。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动用预付款项结余总额约为人民币132.2百万元(相当于约150.3百万港元),占本集团总资产约37.2%。于本公布日期,结余已减少至约人民币38.9百万元(相当于约44.2百万港元)。
预付款项不计息且无抵押品。本集团已根据会计政策就预付款项进行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并无确认任何减值亏损。董事会认为预付款项仍大致可收回。
公司已采取补救措施,包括法律顾问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为全体董事及管理层提供上市规则培训,制定采购及付款管控程序,建立合同登记系统以自动标记预付款项进行合并计算测试,并规定财务部每月计算资产比率。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3.20条于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中作出相关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