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一国际控股委任李华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财闻
2026-09-10 16:50:01
9月10日,富一国际控股(01470.HK)董事会宣布,委任李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李华女士50岁,自2008年8月起为山东法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其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至2027年9月9日止,董事袍金为每年48,000港元,并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此前,因孟子超女士辞任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本公司未能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3.92(2)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B.3.5条有关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的守则条文。紧随李华女士获委任后,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由不同性别的董事及成员组成,本公司已重新遵守上述守则条文。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李华女士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惟符合资格膺选连任。载有建议重选其为执行董事的补充通函及补充通告将于适当时候刊发。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国庆、刘加强及李东坡,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田志远、王鲁平、高吉忠及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