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月控股建议按每2股供1股基准供股 筹资最多约63.37百万港元
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所持每2股股份获发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0.265港元的认购价发行239,136,000股供股股份,筹集所得款项总额(扣除开支前)最多约63.37百万港元。
9月10日,恒月控股(01723.HK)董事会建议透过非包销供股,按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所持每2股股份获发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0.265港元的认购价发行239,136,000股供股股份,筹集所得款项总额(扣除开支前)最多约63.37百万港元。假设已发行股本总额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变动且供股获全数接纳,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估计开支约2.22百万港元)估计约为61.15百万港元。
认购价较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0.440港元折让约39.77%。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已收到210K Capital, LP、Sora Valkyrie Limited、恒达投资有限公司及Top Legend SPC作出的不可撤回承诺,将全数承购其获暂定配发合共128,284,666股供股股份的配额,占已发行股本约53.65%。本集团于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约28.36百万港元。于2026年8月31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53.76百万港元,负债约87.22百万港元,其中可转换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合共约52.38百万港元。本公司计划将供股所得款项净额最多约61.15百万港元作如下用途:约52.38百万港元(约85.7%)用于偿还可转换票据;约8.77百万港元(约14.3%)用作本集团现有主要业务日常营运的一般营运资金。此外,董事会建议将联交所股份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股股份更改为10,000股股份,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毋须股东批准。建议供股须待联交所批准上市及买卖等相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且按非包销基准进行,不设最低集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