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源康医药向非登记H股股东发出电子发布公司通讯提示信函
财闻
2026-09-11 17:15:19
9月11日,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10)于2026年9月11日向非登记H股股东发出提示信函,提醒公司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公司此前曾于2024年9月6日及2025年9月17日发出相关通知信函。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公司尚未从中介公司收到相关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非登记股东应联络代其持有H股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中介公司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公司通讯。股东若希望收取印刷本,可填妥回条交回H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提出要求。信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吴豫生博士代董事会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