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协同
按照适度竞争原则,结合服务能力、风控能力合理确定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9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政策更加普惠,发展更加均衡。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9%,农业保险密度(保费/第一产业就业人数)达到1200元/人,农业保险科技投入强度(农业保险机构科技创新投入/保费)达到1%。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提升特色农业保险对特色农业产业的保障水平,更好发挥富农强农作用。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优化完善承保管理。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及保险机构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农(林)地确权、流转、目标价格补贴面积以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畜禽存出栏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生产经营数据。逐步推行“一户一单”承保模式。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机构制定农业保险精准承保规范,提升可操作性。保险机构应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精准性管理,开展验标和承保信息审核,集体投保类业务逐步提高抽查验标比例,规模经营主体投保类业务实现全部验标。
加强遴选管理。按照适度竞争原则,结合服务能力、风控能力合理确定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各省份根据保费规模等因素统筹确定承保机构数量,承保机构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服务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年。开展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承保机构动态调整工作。审慎评估农业保险市场环境和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加强经营资格管理,优化准入退出机制。
推广“农业保险+”模式。深化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协同,探索保单质押、联合分担风险等模式。发挥农业保险增信功能,提高投保农户信用等级,促进涉农数据、科技、资产等要素资源融合,引导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