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董事会通过2024年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行权期条件成就议案
9月11日,剑桥科技(06166.HK)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因2025年年度及2026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6年6月和9月实施完毕,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和0.09元(含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9.1848元/份调整为28.8148元/份,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且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实现累计营业收入84.75亿元、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4.48亿元,均超过预设业绩考核目标,733名激励对象(已剔除10名离职人员)考核结果为“A或B+”,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47.4650万份,占授予时总股本的2.79%,行权价格28.8148元/份,行权方式为批量行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杰先生和赵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