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证监局对兴华富疆股权投资出具警示函
财闻
2026-09-14 17:11:56
因未更新信息、未托管基金、未按约披露及未妥善保存资料,新疆证监局对兴华富疆股权投资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9月14日,新疆证监局发布公告,经查明,新疆兴华富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四项违规行为:一是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填报、更新管理人地址及从业人员信息;二是未按规定对在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三是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不服该措施,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