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获豁免单独编制2026年中期报告
财闻
2026-09-15 18:03:25
9月15日,江波龙(09976.HK)宣布,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48(1)条附注,作为新上市发行人,中期报告规定不适用于本公司,公司将不会单独编制、刊发及╱或发送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或中期报告摘要。
豁免原因为: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的招股章程中载入上市规则附录D2所规定有关中期报告的财务资料,涵盖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附有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比较数字;招股章程已载入企业管治守则遵守声明;公司不会违反组织章程文件或中国适用法律法规中有关刊发及分发中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责任。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已载入招股章程,可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查阅。公告由董事长蔡华波先生代表董事会发出,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