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星集团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15名承授人授出129.2万股奖励股份
奖励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19%。
信星集团(01170.HK)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推荐意见,于2026年9月15日议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无偿向15名承授人授出合共1,292,000股奖励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该等股份由受托人动用公司内部资源于公开市场收购并持有,授出后不会导致已发行股份总数摊薄。
奖励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19%。按联交所授出日期收市价每股0.42港元计算,股份价值约542,640港元。奖励股份无附加表现目标,100%将于2026年9月15日归属,归属以承授人当日仍为集团非执行董事或雇员并签署相关文件为条件。
其中588,000股授予身为关连人士的董事及雇员:副主席、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黄禧超获授288,000股,非执行董事陈浩文获授80,000股,集团财务总监及附属公司董事黎志恒获授220,000股。余下704,000股授予集团其他选定雇员及高级职员。
向董事授出奖励股份已取得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包括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惟身为承授人的相关董事已放弃投票)批准,并获豁免上市规则第14A.73(6)条及第14A.95条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向关连人士黎志恒授出奖励股份构成关连交易,因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0.1%,获豁免上市规则第14A.73(1)条及第14A.76(1)条下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授出后,股份奖励计划未来可供授出合共53,557,544股股份。受托人另通过信托持有9,910,000股股份,可供未来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