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实业控股澄清:未授权发行30万港元可换股票据及经销合同
董事会澄清,从未批准、授权或同意发行声称票据或签立声称合同,声称文件并无登记于公司记录内,亦未经正式董事会会议批准,其编制及签立纯属相关人士的个人行为。
9月15日,帝王实业控股(01950.HK)董事会近期得悉,一名人士出示一份声称由该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30万港元、序号为DWF0013的可换股票据,连同一份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声称由南京汇珂贸易有限公司与一名个人签署的「帝皇池酒」经销合同,并要求将声称票据转换。
董事会澄清,从未批准、授权或同意发行声称票据或签立声称合同,声称文件并无登记于公司记录内,亦未经正式董事会会议批准,其编制及签立纯属相关人士的个人行为。声称文件上所盖示的公司印章并非公司正式印章,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人士于声称文件上加盖印章,印章真实性及来源均存在疑问。
声称文件载有前执行董事顾建国及现任执行董事孙金刚的签署。公司于现阶段无法核实签署真实性,即使签署属真实,亦纯属两名人士个人行为,彼等并未获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顾建国已于2023年3月3日辞任执行董事,于该日或之后并无权限代表公司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
声称合同中提述的南京汇珂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白酒经销业务并非公司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公司与该公司并无任何股权或业务关系,亦从未授权其使用公司名称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董事会认为,声称文件属未经授权的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业务营运或声誉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不会承认声称文件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包括向相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及向执法机关举报。公司已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并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务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