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津国际控股新增两宗执行程序 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637万元
合计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2637万元,不包括迟延履行利息及其他诉讼相关开支。两宗案件现均处于执行监督阶段。
9月15日,华津国际控股(02738.HK)于定期核查中国内地司法记录时发现两宗新增执行程序,合计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2637万元,不包括迟延履行利息及其他诉讼相关开支。两宗案件现均处于执行监督阶段。
案件一为与东莞豪顺精密科技的买卖合同纠纷,唯一判决债务人为全资附属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639万元,包括执行费用。
案件二为与知识城(广州)融资租赁的融资租赁纠纷,判决债务人为四间全资附属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华津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华睦五金有限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连同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松庆及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陈春牛以担保人身份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1998万元,包括执行费用。债权人对相关租赁资产及已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全部判决债务人均已接获相关执行文书及财产申报令,须按规定提交资产申报。本集团正在核实案件资料,已将相关责任纳入整体债务重组框架,正与债权人磋商和解安排,高级管理层连同外部法律顾问正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董事会确认,许松庆及陈春牛仅以担保人身份就附属公司一般商业交易牵涉该等执行程序,有关负债并非其个人非商业负债。董事会不知悉两人就该等执行程序存在任何个人不当行为、欺诈或刑事行为,初步认为不会影响两人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的适合性。
于公告日期,本集团仍在营运。公告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