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开始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围绕以下资助方向展开选题策划,重点资助主题文艺、瓯越文化、新大众文艺、网络文艺等优质选题和精品项目。
据温州发布消息,日前,2026年度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基金资助类别包括文学类、舞台艺术类、广播影视艺术类、视觉艺术类、电影类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播交流推广类。
本次申报工作围绕以下资助方向展开选题策划,重点资助主题文艺、瓯越文化、新大众文艺、网络文艺等优质选题和精品项目。

申报资格
艺术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温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含机关性质的法人),温州市户籍或取得温州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受聘、就读于温州市内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高等院校且聘期、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并符合《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办法》及各专业门类项目资助申报指南规定要求的,可申请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凡工作、生活在外地的非温籍作者创作的温州题材作品,在明确今后奖项归属为温州的前提下,可申请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一般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业绩,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各项能力。其他自主创作、委约合作的温产项目,且项目荣誉归属温州的单位与机构,经温州市级机关法人单位资格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也可申报。
文化人才培养类项目申报主体为温州市级机关法人单位。传播交流推广类项目申报主体为温州市级机关法人单位、事业单位。
申报程序
组织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由各组织单位(市级宣传文化单位、在温有关高校、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门等)牵头负责,申报主体可从上述单位中选择一家提出项目申报,不接受无组织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各组织单位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对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等材料需核对原件),对申报材料、资质的真实性及政策要求要严格把关,并组织评审推选出优质、成熟的项目进行申报,资助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纳入对组织单位的考核。
温州市委宣传部将根据《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开展资格审核,组织设立专业评审小组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报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材料要求
各申报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温州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申报表》,并根据各专业门类具体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申报主体应从实际出发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总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并结合演出、播出、发行等预计收入,提出项目资助申请。
申报要求
各组织单位应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主体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汇总报送市委宣传部文艺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主体自行留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