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由6亿元变更为14亿元,债权确定期延至2028年9月20日
9月17日,江波龙(301308.SZ)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600000.SH)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变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债权确定期间由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止延长为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经审批的公司为上海江波龙存储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9.10%。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7.00亿元,担保后余额为15.00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00亿元。被担保方上海江波龙存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9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20%;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42%。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