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委任梅永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重新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
委任梅永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9月18日起生效。
9月18日,阳光100中国(02608.HK)董事会宣布,委任梅永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9月18日起生效。
梅永丰先生,48岁,现任昆明合悦文旅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12月起兼任海南合晟文商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其曾于2006年11月至2014年3月担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0560)董事总经理兼总裁助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5月就职于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离任前担任文化旅游规划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小麦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起担任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文化旅游产业高级顾问。梅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湖北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本公司已与梅先生签订委任函,任期自2026年9月18日起为期3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至少一个月发出通知终止协议。梅先生有权获得每年340,000港元的董事薪酬。梅先生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其独立性。
此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顾云昌先生于2026年3月20日逝世后,本公司曾未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21、3.25及3.27A条的规定。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17日重新符合第3.25及3.27A条规定。随著梅先生获委任,本公司已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规定。董事会现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占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