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董事会提名刘成为执行董事、尹伟民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待股东会审议
9月18日,辽港股份(02880.HK)董事会于2026年9月18日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关于建议选举董事的议案,提名刘成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尹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议案须待股东于股东会审议通过。
刘成,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持有大连海事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学位。尹伟民,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持有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尹伟民已确认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13条独立性标准,董事会认为其已满足相关独立指引。
任期内,公司无须向刘成支付担任执行董事的酬金及任何其他福利或花红;须向尹伟民支付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税前人民币20万元/年。待股东会选举尹伟民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生效后,焦广军将不再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