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制定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
9月21日,国航远洋(920571.BJ)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显示,公司在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下,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现金流充裕;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导致现金流紧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方面,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20%。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该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