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益控股接获前董事魏华平原诉传票 涉股东特别大会效力争议
财闻
2026-09-22 13:21:58
9月21日,恒益控股(01894.HK)于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接获一份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八日的原诉传票,要求本公司出席将于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的聆讯。该聆讯涉及本公司前董事魏华平先生作为原告,针对本公司及董事曹健强先生、陈俊荣先生、区凯峰先生及班九先生作为被告提出的申请。
根据原诉传票,原告主张宣告本公司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其通过的决议案属无效、失效且不具法律效力,并寻求颁布禁制令,禁止被告董事声称以本公司董事身份行事或执行及依赖该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的任何决议案。本公司目前正就原诉传票征询法律意见,将视情况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并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