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旭阳集团附属滨海能源与项目公司及旭阳控股订立框架协议
中国旭阳集团(01907.HK)发布公告,于2026年9月23日,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滨海能源与项目公司及旭阳控股订立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滨海能源可于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及/或为其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而旭阳控股同意,就项目公司在框架协议及据此签订的任何具体借款协议及/或担保协议下对滨海能源负有的全部债务,按其于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向滨海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各项目公司均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滨海能源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可减少本集团闲置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率,而滨海能源向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项目公司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能够满足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及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集团整体利益和未来于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战略。同时,旭阳控股按其于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向滨海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可有效降低滨海能源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风险敞口,并确保旭阳控股作为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承担与其持股比例相符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