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频媒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邱伯瑜辞任,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21及3.25条
邱先生确认,除尚未结清董事袍金外,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9月25日,新华通讯频媒(00309.HK)宣布,邱伯瑜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邱先生辞任乃由于彼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业务事务及个人承担。邱先生确认,除尚未结清董事袍金外,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于邱先生辞任后,自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邱先生已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的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紧随邱先生辞任后,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主席一职悬空,导致未能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3.21及3.25条所规定的要求。
本公司目前正在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有关空缺,将尽力确保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根据上市规则规定自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计三个月内委任合适人选,并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此外,鉴于邱先生决定将不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所载有关重选邱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第2(g)项普通决议案已不再适用,且将不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以供股东审议及批准。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其他决议案将继续进行审议,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期、时间及地点将保持不变。股东已交回的代表委任表格将仍然有效,惟将不会就第2(g)项普通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