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源附属公司不当得利再审判决:须向平安汇通返还1.87亿元
9月28日,北大资源(00618.HK)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6日就一项不当得利争议再审案件作出判决,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决附属公司佛山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向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款项人民币1.87亿元,并支付自2019年12月19日起的利息,同时承担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分别为人民币89.79万元及人民币89.79万元,以及再审案件保全措施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该争议源于2020年3月平安汇通提起的诉讼,涉及一项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相关应收款项,平安汇通主张佛山北大资源就指定应收款所收款项未存入相关收款账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佛山北大资源,平安汇通其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1日裁定再审。此外,平安汇通于2025年9月9日就另一笔款项向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提起独立诉讼,要求佛山北大资源返还人民币2435.83万元及利息,该法院于2026年4月14日因再审案件尚未审结裁定中止新诉讼,截至公告日期新诉讼仍处于中止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