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旭阳集团修订与旭阳控股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项目服务上限升至11亿元
9月28日,中国旭阳集团(01907.HK)于2026年9月28日与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订立项目服务补充协议及综合采购补充协议,修订双方于2024年12月31日签署的框架协议下持续关连交易的现有年度上限。在获得独立股东批准的前提下,截至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项目服务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将由人民币5亿元修订为人民币11亿元(不含税),综合采购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将由人民币4亿元修订为人民币6亿元(不含税)。
旭阳控股由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董事会主席杨雪岗先生及其配偶路小梅女士全资拥有,为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经修订年度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协议及其下经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寻求独立股东批准,并将于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八个月期间,旭阳控股集团就项目服务收取的实际费用(不含税)分别约为人民币4.11亿元及人民币4.69亿元,就综合采购收取的实际费用分别约为人民币1.59亿元及人民币1.42亿元,均未超出各自现有年度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