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已完成回购,支付总金额2.12亿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2亿股减少至8.76亿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的整数倍。
9月29日,九洲药业(603456.SH)发布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其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情况。
在回购实施过程中,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9月1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股份154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7元/股,最低为12.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且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经决定,本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为616.51万股(回购总量的40%)。公司将于202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616.51万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41.28万股,其中本次注销616.51万股。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924.77万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剩余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剩余的股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2亿股减少至8.76亿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的整数倍。上述股份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