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娱科控股拟10月20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审议授权协议及年度上限
9月29日,新娱科控股(06933.HK)发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8楼4811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三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包括:批准、追认及确认授权协议及其签立以及执行其项下所有交易;批准授权协议之建议年度上限,自完成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及截至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2829万元及人民币2829万元;授权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一切有关其他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须及权宜的步骤,以落实授权协议或使其生效。通告由主席兼执行董事隋嘉恒代表董事会发出,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本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过户文件须不迟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4时30分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隋嘉恒先生、李涛先生及王冬雷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川女士、庞霞女士、邓春华先生及陈楠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