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发展控股委任苏家乐为非执行董事 10月1日生效
委任后,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刘家豪先生及余正谦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苏家乐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诗敏女士、王世雄先生及黄明雄先生)。
9月30日,未来发展控股(01259.HK)董事会宣布,委任苏家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苏家乐现年61岁,于2024年12月5日加入本集团,担任全资附属公司未来发展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于2026年9月6日辞任该职位。彼持有澳洲悉尼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金融学理学硕士学位,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注册会计师、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资深会员,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特许秘书、公司治理师及资深会员。
苏家乐曾任中策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235)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直至2024年9月24日;长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689)执行董事直至2024年9月2日;勇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1145及新加坡股份代号:CIN)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直至2024年11月22日;大象未来集团(香港股份代号:2309)非执行董事直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已与苏家乐订立委任函,自2026年10月1日起为期三年,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不少于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苏家乐有权按12个月基准收取每月20,000港元董事袍金及年终酌情花红,并符合资格参与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于本公告日期,苏家乐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或任何债权证中拥有权益。
委任后,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刘家豪先生及余正谦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苏家乐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诗敏女士、王世雄先生及黄明雄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