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百货控股拟以357万元转租龙华物业并处置租赁装修及设备,终止亏损超市营运
该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股东批准规定。
9月30日,佳华百货控股(00602.HK)全资附属公司深圳百佳华于2026年9月30日与深圳茂佳订立转租协议,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龙华人民路4241号二楼的龙华物业转租予深圳茂佳,租期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并于租赁协议II重续后自动延长至2038年9月30日。根据协议,深圳百佳华以人民币3,570,000元向深圳茂佳处置龙华物业的租赁装修及设备,分三期以现金支付:签署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785,000元,协议生效满一年及满两年之日各支付892,500元。龙华物业建筑面积约1,932平方米(不包括仓库空间),月租为每平方米人民币40元(含税),即月租人民币77,280元,免租期五个月。租赁按金为人民币154,56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租赁装修及设备未经审核账面净值约人民币3.168百万元。本集团预计就处置事项录得轻微收益约人民币0.402百万元(未计交易成本及税项,有待审核),所得款项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龙华超市于2025年处于亏损状态,处置完成后本集团将终止于龙华物业经营龙华超市,并预期将录得转租协议产生的租金收入。承租人深圳茂佳由安国彬先生持有100%权益,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由于有关处置租赁装修及设备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该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股东批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