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龙锦秀附属已签土地使用权合同 代价人民币55.92百万元 拟建体育及酒店综合体
由于土地尚未开发,本公司认为签署合同后不会立即对本集团盈利产生影响。该交易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4条经股东书面批准。
9月30日,盛龙锦秀国际(08481.HK)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杭州盛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于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人民币55.92百万元(含税)收购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滨湖单元LA020501-34的一幅娱乐及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地盘面积约23,278平方米,出让期限40年,综合容积率介乎1.3至1.5。合约价分两期支付,各为50%(人民币27.96百万元),分别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六日或之前及二零二七年五月六日或之前支付。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合约价的50%已获支付。独立估值师对土地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评估市值为人民币57.60百万元,代价较评估市值折让约2.92%。该地块须建设为包含体育馆及酒店的商业配套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服务功能区面积须占地上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至55%。本公司计划兴建地上总建筑面积合计30,261.4平方米至34,917平方米的综合体,酒店提供多达500间客房。项目预计总投资(包括土地价格)约人民币206.0百万元至256.0百万元,拟透过商业项目贷款拨付最多人民币150百万元,余款由内部现金储备拨付。预计时间表为二零二八年一月动工、二零二九年十二月竣工及调试、二零三零年年初投入营运。由于土地尚未开发,本公司认为签署合同后不会立即对本集团盈利产生影响。该交易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4条经股东书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