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晴控股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全部通过 重选四名董事及续聘核数师
9月30日,亮晴控股(03774.HK)于2026年9月30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全部普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均获投票通过。普通决议案方面,赞成票约518,243,000股(99.99%),反对票33,000股(0.01%),获通过事项包括省览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重选叶振国及钟卓敏为执行董事、重选陈芳及李柏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续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授予董事购回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股份的一般授权,以及授予董事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20%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其中第5及第6项决议案赞成票为518,183,000股(99.98%),反对票93,000股(0.02%)。特别决议案方面,批准修订现有第二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并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获518,243,000股(99.99%)赞成、33,000股(0.01%)反对,因获不少于75%赞成票而正式通过。公司于大会举行日期已发行及已缴足股份合共818,920,000股。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监票员。

